2024年年贵州黔西南州兴义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社局关于贯<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兴义一中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兴义一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文件起草、送审及招聘公告发布、人员信息登记、报名资料汇总、后期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兴义一中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具体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黔西南州兴义一中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5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4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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