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2024年5月22日多省事业单位联考后,很多湖南的同学都在等待湖南省事业单位的招聘,今天2024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已经发布,接下来酷老师就带着大家一起去看吧。
结合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决定面向全市党校系统、大中专院校、国民教育中公开选调教师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结合,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和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4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校系统、大中专院校、国民教育中具有事业编制的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教师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性别不限。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具备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从事教学及研究方向与党校教学范围相符,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者不得报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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