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56人)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计划面向国内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符合玉溪市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范围为:首批42所“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招引对象为2024年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已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含当年毕业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承诺在玉溪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专业条件下,优先引进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大学毕业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2024年4月20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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