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2024年度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6月13日进行资格复审;6月14日进行递补审核。(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
(二)地点: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大厅(清泉路南段行政办公区4号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人员范围:2024年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确认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且没有打印报名登记表的应聘者,可于2024年6月10日—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应聘者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者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6.《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签字确认。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复审程序
1.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携带(《报名登记表》到翁牛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局10号窗口进行年龄、民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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