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保靖县事业单位招聘167人简章

根据保靖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7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4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口在保靖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保靖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
7.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底前,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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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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