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自治州泸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4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xx.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泸溪县;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24、2024、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七)泸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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