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2024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重要提示:1、此次招聘笔试时间与部分其他地区、单位同步进行,请考生注意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部分岗位专业条件较多,笔试科目会有侧重,请考生报考时注意;3、不公布每日报名情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选择报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赤峰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开展2024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9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4日(不含)至2005年3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3月24日前(含《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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