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公安局第2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东兰县公安局2024年第2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东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兰县公安局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护学岗辅助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东兰县公安局2024年第2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限定35岁以下的,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岗位限定40岁以下的,1982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以外的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学历不得低于大专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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