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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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十人才〔2019〕4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十堰市张湾区面向全国高校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为2024年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和未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以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6.符合《张湾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兑现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津贴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5年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年发放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三)住房保障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随迁安置,由区委组织部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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