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8名)

2024年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4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沭阳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11)根据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4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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