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徽商职业学院紧缺人才引进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专业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实际,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徽商职业学院位于安徽省会合肥市,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学院是首批全国商业服务业职教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财政部、教育部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工信部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安徽省首批“双特”专业群培育建设院校,省“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省技能竞赛标杆院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突出业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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