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人才招聘19人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1998年始办高等职业教育,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就2025年第四批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我校2025年计划第四批引进19名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附件1),具体见表1和表2。
三、人才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人才招聘岗位中的资格条件;
3.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特别急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一)待遇标准
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岗位可按照一事一议,学校为其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人才津贴。符合阜阳市引才政策的可享受阜阳市人才补贴。
(二)具体说明
1.招聘人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积极争取阜阳市有关政策,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按“同级互转”原则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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