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西城区教委事业单位招聘32人(第三批)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25年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共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西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025年、2025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在职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学位。
(四)应届毕业生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毕业生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条件相符。
(五)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5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六)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校医、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且校医岗位需具备相应的从业(执业)资格。
(七)社会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区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所有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西城区教委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表》)。
四、招聘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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