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5新疆喀什地区“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工作23人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现就做好喀什地区2025―2025学年基础教育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2025学年,喀什地区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讲学教师23名,均为国家银龄讲学计划教师。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国中小学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
(二)招募条件
1.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不超过65(含)周岁,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2.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志愿到新疆任教讲学。
3.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招募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6.对招募学校急需或高素质的银龄讲学教师,可“一事一议”。
7.符合各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喀什地区2025―2025学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公布条件为准)。
三、岗位职责
按照“突出实效、需求为本、形式灵活、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应募教师与招募单位协商并通过协议确定。具体岗位职责详见《喀什地区2025―2025学年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或以各县(市)协议内容为准。
四、招募原则及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招募学校实际需要出发,以县(市)为单位,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服务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银龄教师。
(一)公布需求
招募岗位需求等信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发布。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8时止。
2.报名所需材料
(1)《喀什地区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
(5)近六个月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须于签订协议前提供);
(6)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等原件;
(7)本人退休证书(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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