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5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5952名教师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等地区倾斜。
(二)选派数量。2025―2025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5952名教师,其中初中计划选派6655名,小学计划选派9035名,幼儿园计划选派262名。各项目省要优化省内名额分配,加大跨县跨地市选派力度,充分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质资源,加强对所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各项目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派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四)选派形式。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同时,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五)选派范围。选派教师主要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三区”县数量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师范围上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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