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沧州沧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我县工作安排,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共计18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150人,小学教师30人,具体详见《2025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其中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报考不限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岗位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中学岗位(信息技术岗除外)限师范类专业,且与所报岗位一致;中学信息技术岗不限师范类,限计算机类专业。
研究生报考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按《2025年沧县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教材教法”等课程。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5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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