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佛山市佛山市季华中学招聘编制教师11人
佛山市季华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
佛山市季华中学与季华实验室深度联动,由科学技术部原副部长,季华实验室理事长、主任曹健林担任荣誉校长,实验室的优秀博士、科学家等专家作为科创导师,打造独一无二的科技创新特色学校。
学校目前拥有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信息技术中心校、广东省最美阅读空间(图书馆)、佛山市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学校、佛山市普通高中分类创建之特色高中创建学校、佛山市文明校园、佛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佛山市首批学校卫生等级A级单位、佛山市“五星级”心理辅导室、佛山市教育系统信创基地学校等荣誉称号。
在人才联合培养平台方面,学校目前是“华南师大-中小学发展联盟”的联盟校、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星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校外实践基地、广州体育学院实习基地、佛山市乒乓球高水平特长生训练基地。
为保障佛山市季华中学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师。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佛山市季华中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2025、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5、2025、2025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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