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中山市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41人公告(第二期)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41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小榄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共41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小榄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小榄镇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所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报名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5.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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