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学校专业直接对接珠海高端产业,工科专业比例超过50%。考生可登录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hcpt.edu.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5〕7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一)博士、博士后相关补贴按珠海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学校为博士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单身宿舍一间,最长可居住5年。
(三)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根据科研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按个人1:1配套资助。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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