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六盘水市盘州市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10人
为促进盘州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盘州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5〕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2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盘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5届国家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盘州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盘州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5年9月入学)和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5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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