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毕节市比选纳雍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15人
为进一步提高纳雍县教科研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选拔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教育系统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人员15名。为确保比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比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比选原则及程序
(一)比选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比选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程序
比选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比选条件、公开比选程序、公开比选结果。按照制定和发布《实施方案》、报名、比选、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比选岗位
比选岗位详见《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比选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比选人员范围
纳雍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黔灵名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2025年、2025年、202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已取得职称等级的人员,比选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各级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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