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岳阳市湘阴县城东学校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37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职工配备工作的通知》(湘教明电〔2025〕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城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公开招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5年湘阴县城东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7月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工作经历、社保缴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5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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