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选调2人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省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包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命题、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综合科目命题、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公共科目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命题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院纪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信息技术岗位,选调计划2名。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信息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考试招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吃苦耐劳;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类专业(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的专业不限);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合作意识和自律意识强;有3年及以上软件开发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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