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郴州市桂东县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37 号)等文件精神, 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7名(其中桂东县第一中学5名,桂东县第二中学高中部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一)计划招聘引进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本科需为普通高校师范类)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本科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5年8月9日前取得,未在2025年8月9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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