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临聘教师(第二轮)4人
为满足我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临聘教师规范管理的通知》(粤教师函〔2025〕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校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定于2025年9月期间开展公开招聘市直学校临聘教师(第二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和韶关市第五中学。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共计招聘4人,各学校具体招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不限(具体学历学位要求及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请咨询相关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⑺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⑽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教师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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