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盐城市滨海县第四批招聘教师23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现就滨海县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2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5届48名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滨海县2025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5年乡村定向师范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8月31日到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已聘用在县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并提交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承诺。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5版)》等执行。
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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