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长沙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岳麓营地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2人简章
长沙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岳麓营地(又称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位于湘江新区莲花镇,是湘江新区教育局下属二级机构,曾先后获得过“全国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湖南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湖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基地于2013年由中央、市、区各级政府共同投资2亿余元建设而成,并挂牌“长沙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在2016年正式运营,是面向长沙市、湘江新区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2017年12月,新基地被教育部评定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025年7月被湖南省教育厅评选为首批“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同年被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评为“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5年被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评为“湖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基地占地150亩,建有实践楼、综合楼、生活楼、学生剧场、研学楼、户外5园5区等实践活动区,可同时容纳1000名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从2016年8月运营至今,基地共计接待中小学生20余万人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基地素质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品牌,增加基地科技型、信息型教师力量,基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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