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冀中职业学院选聘教育教学工作人员22名公告
为满足我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保障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专任教师11名,教辅人员5名,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学地点在文化名城定州市,享有“千年书院,百年师范”的美誉。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打造以理工为主,文理兼办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科性专科职业学院,现设有五系一部即:教育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艺术系和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公共与思政教学部),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旅游、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等24个高职类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2025年3月,学院入选成为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汽车领域)首批试点院校。
二、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能力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选聘岗位的具体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冀中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计算等时间节点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当日。
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因教育部专业目录更新,专业名称有变化的,原专业名称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本次选聘范围的情形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实施方式
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具体选聘工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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