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亳州利辛县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366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提出《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5)>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5年亳州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积分制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有序交流,现就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计划
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366名,其中中职教师16名、初中教师110名、小学教师240名,岗位详见《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二)202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在利辛县农村学校任教4年以上。
(三)近3年(2025年、2025年、202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要求:男教师1979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女教师1984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五)遴选小学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中职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职(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
5.在教师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
6.属于我县服务期内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
7.其他情形不宜遴选的。
五、遴选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积分加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按“总成绩=量化考核积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其中个人量化考核积分根据《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积分申请表》(附件2)实际得分计算,满分100分。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教师向所在学区中心学校提交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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