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教师7人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5〕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5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具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详见《岗位信息表》)。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
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5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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