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燕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6个事业单位,拟招聘10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北京生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 月9 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社会人员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要求:应届毕业生包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和2025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生。
3.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4.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 9 月9日上午9:00至 9月11日中午12:00前登录燕山教委招聘网站(https://zp.bjysjw.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或单位户籍部门公章)和户口本人页原件;
(二)已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存档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和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三)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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