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教师46人公告(第四次,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的具体岗位见《广州市增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第四次)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驻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5〕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8.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9.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教师(第四次)46人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