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庆阳市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0人
为持续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5〕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5〕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庆阳市市直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其中庆阳第一中学3人,庆阳第六中学8人,庆阳第七中学12人,陇东学院附属中学4人,庆阳第五中学3人,庆阳市庆化学校9人,庆阳市东方红小学3人,庆阳市实验小学8人。
二、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2016年12月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同等对待。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各单位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庆阳市市直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应当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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