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滁州明光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教人〔2013〕119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明教体〔2016〕212号)等文件精神和城区学校编制空缺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5年城区学校从本市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选调岗位与人数见附件1《2025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编制现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且正式聘用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学年;从县域外正式调入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县域外农村任教年限与调入明光市农村任教年限累计须满5学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区”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或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滁教体人函〔2018〕285号)规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5-2025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25-202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50周岁以下”为“197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2025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于2025年8月6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8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3《2025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须粘贴小二寸照片,同时提交同底小二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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