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苏州城市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7人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在教育部首批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5年12月,教育部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努力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2025年获评首批“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学校图书馆位于翠微湖畔,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之一,2003年获评中国建筑艺术奖公共建筑类优秀奖。
设计与艺术学院,前身为1998年成立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艺术系,开设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7个专业,拥有苏州城市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院、苏州城市学院未来城市设计研究院两个校级研究机构。苏州非遗缂丝织造艺术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为江苏省一流本科课程;一级学科设计学被列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为了进一步提升设计与艺术学院综合实力,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名。全职引进人员,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5〕9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5〕9号)等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度设计与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户籍不限。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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