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教育人才公告(3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5〕26号)和《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教育人才实施办法》(新人才〔2025〕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教师3名,本次选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教师,选聘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一)选聘对象
2025年、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2025年、2025年部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国(境)外2025年、2025年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选聘时间、地点及岗位要求
在北京设立宣传点,在陕西设立宣传点和选聘点,选聘教师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宣传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最终报考以现场报名为准。考生须先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25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请扫描文末的“二维码”进行填报(详见公告“七、温馨提示”)。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
2.宣传
北京宣讲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2日09:00-12:00;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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