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急需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7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急需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共计17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岗位要求
此次计划引进17名急需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工作。岗位需求条件见附件1。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条件:以附件1岗位需求表为准。(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3.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1)2025年毕业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学历学位要求: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所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7日9: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时止,招满为止(2025年全年有效)。
2.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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