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雄县新区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50名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均衡问题,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以“人事代理”形式从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向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人事代理”形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岗位安置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范围
容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在编教师。
四、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教师50名。其中:初中教师岗25名,小学教师岗25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奖励的(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8.具有相应学段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中和中职可下行使用至初中及小学,初中可下行使用到小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与容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劳动合同,且2025年6月30日前仍在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被我县公办学校录用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8:30至7月30日下午5:30。
2.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个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限报一个学段岗位。填写《容城县2025年采取“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表需由所在学校校长同意签字,并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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