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邢台南宫市招聘教师120名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南宫市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南宫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0名,其中:高中教师21名、初中教师79名、小学教师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在南宫市民办学校任教满三年,且由任教学校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三年以上的,经南宫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宫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设置。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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