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山市市直公办学校人才引进6人
为加强黄山市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部分优秀教师开展2025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一)高中教师岗位
引进对象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班主任能力大赛等教育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评定的人才工程入选人选、学科带头人(名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免)费师范生;
(4)辅导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高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累计3人次以上)的主要指导教师;
(二)初中教师岗位
引进对象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拔尖教育人才;
(2)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十佳青年教师;区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才;
(3)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岁以下”为“199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市市域内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8:00至8月22日17:00.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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