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州教师招聘提前批-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人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5〕18号)文件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1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5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5年毕业生,非2025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教学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含70%);
(5)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0%(含2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5〕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不得报考,温岭市中小学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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