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2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5〕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5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秋季教师招聘9人预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