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人才4号公告(28人)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专业性强、结构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人才队伍,根据医院发展和相关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其中,非专项招聘27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名(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例如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2日期间出生),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医院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等报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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