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人)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5〕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蒲江县教育局所属蒲江县蒲江中学等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5年11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5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5年11月19日-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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