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四川绵阳经开区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22人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经开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师范类专业就读经历且本科取得与该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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