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任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5年8月5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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