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3.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国(境)外学历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专业对比的相关材料,如课程设置情况、课程对比情况等)。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截止报名首日。
5.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小学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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