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选调紧缺专业教师通告(7人)
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紧缺专业教师7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辖区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紧缺专业教师7人,其中:温泉初级中学4人(初中语文教师岗1人、初中生物教师岗1人、初中历史教师岗1人、初中英语教师岗1人);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3人(小学语文教师岗1人、小学数学教师岗1人、小学音乐教师岗1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1983年8月31日)。
2. 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县域内前50%或小学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法人学校内前50%。
3.所有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身体健康,服从中心学校工作分工及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按《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通知》(昌人社发〔2025〕33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昌人社发〔2025〕32号)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5年8月29日,在“茶韵温泉”“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5年8月31日24:00。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1、昌宁县2025年乡镇教师流动调配人员登记表;2、昌宁县2025年乡镇教师流动调配审批表;3、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履职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复印件、近五年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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