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干事2人公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校于1956年,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新区,占地900余亩,学生12700余人。学校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重庆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国家首批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获批单位,国家“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单位。学校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校训,始终坚持“习学相融,知行统一,培育建设英才,服务城乡发展”理念,充分彰显城乡建设行业特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继续教育管理干事、招生就业干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各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合同制人员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聘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应聘。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5届考生,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重庆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招聘2025应届生15人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