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嘉兴高级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高级中学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6个,计划招聘教师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2025届、2025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5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暂未取得的须在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作该要求:
1.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3.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4.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浙江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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